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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湖北省优势商标(第6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8 文章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省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部署,提升商标全链条保护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品牌强省建设,根据《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湖北省第6批优势商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湖北登记注册或者经营的企业(组织)持有的注册商标,申报主体应当为所申报商标的注册人或被许可人(排他/独占许可)。重点面向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特色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市场主体的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纳入优势商标名录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的老字号企业拥有的与老字号相一致的商标;

3.五年内在湖北省内被假冒、侵权两次以上,或存在他人商标恶意注册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形,需要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

4.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5.该商标曾被纳入其他省、直辖市商标保护名录的;

6.其他确需加强保护和培育的商标。

(二)不予申报情形

注册商标被依法撤销、注销、宣告无效的;申报主体(商标权利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近三年商品(服务)因质量问题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其他不宜纳入名录的。

已纳入前五批优势商标名录的商标,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数量

原则上单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件自主商标(一标多类商标仅选取一个类别),且该商标应当广泛应用于该主体经营的主要商品或服务项目上;选取主要商品或服务不超过3个。

四、申报流程及时限

县局核查:市场主体向属地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县局完成材料核查。

市局择优推荐: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对辖区申报材料开展初审核验,择优筛选后形成本市州推荐名单,填报申报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同步报送电子版(PDF+可编辑文档)。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省局评审发布:省局接收材料后组织审查申请资料、专家评审,确定拟纳入名录名单,按程序公示后发布第6批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湖北知名品牌保护状况调查和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统筹推进本次申报,做好政策宣讲,严把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关口,坚持择优推荐,提升申报质量。

(二)力求材料规范。申报材料须体现正确使用商标,申报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标识图片需清晰可见,申报商标类别必须与实际使用类别一致。

(三)强化引导服务。各地要以优势商标名录申报为契机,联动商标质押融资、品牌培育、维权援助工作,引导企业强化商标合规使用,提升品牌运营能力,让申报工作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抓手。


附件:1.湖北省优势商标申报书

      2.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第6批)申报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4日

联 系 人:周刚亮

联系电话:027-86759086

电子邮箱:4598878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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