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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西湖区2023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首笔奖励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文章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浏览量:8

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规〔2022〕5号)、《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创新提能若干政策措施》(武临开规〔2021〕2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东西湖区2023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首笔奖励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3年度通过高企认定且已在市科创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纳税关系在东西湖区且正常经营,未享受其他区2023年度认定高企奖励。

(二)申报资料

1.2023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纳税证明(2026年4月份的税收完税证明);

3.未在其他区享受高企奖励的说明(外区迁移企业需提供)

二、注意事项

1.请于2026年4月30日17:30之前通过“网谷企才通”小程序(企业服务-惠企政策)线上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受理。

2.兑现政策时已迁出我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暂缓兑现政策,如企业能在高企三年有效期内完成信用修复,再兑现政策。未列入市级高企资金兑现名单的企业,暂不兑现。

3.企业应积极履行统计义务,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发展管理科

联 系 人:张玲玉 刘康

联系电话:027-83083765


东西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6年4月24日